翠子 发表于 2023-3-20 16:11:10

3 个月仅成交 278 元,明星带货不能只靠演技



近日,广西南宁法院宣判了一起明星带货纠纷案,引发了网友热议,并全网寻找曹姓明星是谁。
原来,南宁一家商家花费 20 万元,请了一位曹姓明星在直播平台上为其产品进行推广,按合同约定,3 个月直播销售额须达 100 万元。但是三个月过后,只卖出了 278 元的货物!由于未完成预期带货目标,明星及所在公司除退还服务费外,还需支付等额违约金。
说来并不稀奇,明星带货翻车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。不过三个月只卖出 278 元的货,有可能创造了一个明星带货的新 " 高度 "。据传曹某某参演了国内不少古装剧,有一定影响力,这回恐怕是直接给影响力打脸了。
事实上,明星的带货能力经常被高估。2020 年被称为直播带货的井喷之年,明星们扎堆涌入直播间,与此同时,带货翻车的新闻层出不穷。什么 "860 万人观看只卖出 15 罐奶粉 "" 下单 20 单第二天退货 16 单 ",就连现在的抖音带货头部主播黄圣依,当时也被商家吐槽一晚上仅完成 10 单 …… 一时之间,明星带货与商家只能 " 同甘 " 不能 " 共苦 " 的乱象,屡屡被人诟病。
或许明星本人和商家,都过于自信聚光灯下的人气和粉丝效应。但隔行如隔山,带货直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对商品性能不了解,又缺乏带货的技巧,只想着轻轻松松赚快钱,最后只落得个惨淡经营。而 " 流量 " 变现的过程中,不确定的风险,本就不应该让一方独自承担。
吃了无数堑,总算长一智。直播业经过数年的成长后,商家选择用法律的武器,事先厘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,以此降低惨淡销量带来的损失。此番广西南宁法院宣判的明星直播带货纠纷案,又一次给出了清晰的法律指引。既然双方的合同有事先的约定,作为直播主体的另一方,承担部分折损就是必然的结果。这也是规范直播带货运营体制,在合理层面上保障品牌方利益的题中之义。
明星带货,并非个个都能将流量转化为销量。随着品牌方和消费者越来越理性,直播想凭借明星身份一本万利的时期结束了。商家开始重新审视与明星的合作关系,再也不愿当 " 冤大头 "。可以肯定的是,明星要想在直播间搞得风生水起,最终还是要回归带货的本质,展现出更加专业的带货实力,这才是根本之道。

zcdrawing 发表于 2023-3-20 16:13:39

这水平还不如淘宝上商家自己的带货直播间

纯水加冰 发表于 2023-3-20 16:15:49

消费者经得起忽悠,不为所动

Dr范r 发表于 2023-3-20 16:18:13

怎么知道有演技

1685782934 发表于 2023-3-20 16:19:42

明星的定义早已失真,演技用在带货上不就是骗子吗?还好找了个假戏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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